(1)反傾銷稅的定義
反傾銷稅(Anti-dumpingDuties),就是對傾銷商品所征收的進口附加稅。當進口國因外國傾銷某種產品,國內產業受到損害時,征收相當於出口國國內市場價格與傾銷價格之間差額的進口稅。
(2)征收反傾銷稅的依據和條件
征收反傾銷稅的依據和條件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①存在傾銷
傾銷是指壹種產品的出口價格低於出口方用於本國消費的同類產品的價格,在確定壹種產品是否傾銷時,必須比較該產品的出口價格與出口方的國內消費價格。如果前者低於後者,即被認為是傾銷。但是,如果出口方國內市場銷售行為不正常或者國內市場銷售量較少時,傾銷的確定不能根據出口價格和出口方的國內消費價格的比較,而應該把出口價格同以下兩者之壹進行比較:a.同類產品出口到第三國的可比價格;b.在進口產品生產成本加上壹般費用、銷售與管理費用和利潤的基礎上計算出來的推定價值。
②存在實質損害
實質損害是構成法律傾銷與采取反傾銷措施的必要條件。實質性損害有三種表現,或是指對進口國國內產業的實質損害,或是指對進口園產業產生實質威脅,或是指對進口國新建產業產生實質障礙。以下內容構成對國內產業的損害或受到損害的威脅:a傾銷進口大量增加,相對於進口國的生產或消費而言,或是絕對增加或是相對增加;b.進口商品的價格降低了國內同類產品的價格,或阻礙其價格的提高。
③傾銷和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
進口方如果要采取反傾銷行動,除了證明壹進口產品存在傾銷行為和對國內產業存在損害之外,還必須證明傾銷和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即證明進口國國內或相似產業的損害是由於進口產品的傾銷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