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我們人類對物種滅絕的定義問題造成的,
當人類主動去尋找的情況下,五十年內我們還沒找到這個動物的個體,那麽這個動物就被宣布滅絕了,所以很有可能是我們尋找的時候漏掉了什麽地方,然後沒有發現僅存的那幾個物種,然後就宣布滅絕了,不然哪怕48年、49年只找到壹個獨立的個體,那麽這個動物就不能算滅絕。比如臺灣雲豹,早在2013年就宣布了極可能滅絕,而在宣布滅絕後沒過幾年,臺灣雲豹再次出現了獨立的個體,但是,這種事件並不是個例。
新荷蘭鼠在1840年左右被人們發現,不久之後這種動物便從人們眼中消失了,並且後來被列入滅絕動物名單,但是誰都沒想到,在1967年,這個物種再次出現在了人們的眼中,還有侏儒眼鏡猴,在1930年的時候被宣布滅絕,但是80年過後,人們又發現了侏儒眼鏡猴存在的個體,離我們最近的可能就是袋狼,在上個世紀滅絕後,就在前端時間出現了多例目睹的案例,也是時隔七八十年後再次出現的物種,這壹系列反常的現象讓專家們都很奇怪。
從十七世紀到現在,已經經歷了300多年,在這三百多年裏,有至少300種動物滅絕離我們而去,我們再看只能是看到他們的標本或者說是他們的影像資料了,北美旅鴿,數十億只,在短短100年間被人們吃沒了,還有渡渡鳥,壹種不會飛的鳥,也死於人們的口腹之欲下,魚翅我們都知道是怎麽做的,把活鯊魚的鯊魚鰭給直接割下來,沒了鰭的鯊魚只能在海裏等死。
我們的發展不能再建立在對環境的破壞上,滅絕的動物再次出現是好事,但是我希望我們可以永遠留住他們,就像姚明說的?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