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常見糾紛類型有:1.人格權糾紛;2.離婚糾紛3.法定繼承糾紛;4.所有權糾紛;5.財產損害賠償糾紛;6.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7.土地承包經營權確認糾紛;8.建設用地使用權糾紛;9.買賣合同糾紛;10.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11.房屋買賣合同糾紛;12.金融借款合同糾紛;13.民間借貸糾紛;14.保證合同糾紛;15.租賃合同糾紛;16.侵害商標權糾紛;17.勞動合同糾紛;18.股權轉讓糾紛;19.責任保險合同糾紛;20.人身保險合同糾紛;2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22.醫療損害責任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十條 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三條 當事人壹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依法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壹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處理。
第壹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