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反映了壹種兩相情願、不受約束而稍有固定的成對同居形式,是人類社會早期
母系氏族公社階段盛行的婚姻產物。
壹種兩相情願、不受約束而稍有固定的成對同居形式。從多偶婚(夥婚)向單偶婚過渡的壹種形式。
對偶婚不像多偶婚那樣根本無固定的 *** ,但又不像單偶婚那樣有嚴格而固定的單壹 *** 。對偶婚最初萌發於性關系形成的伴侶。女性達到性成熟後,即可與其他氏族的男性 *** 。壹個女人可以有多個穩定的性伴,但性伴只有在女方家過夜權而無約束權,女人的性伴可以更換。同樣,男性也有幾個性伴,也可更換性伴。雖然對偶婚男、女的多個性伴中 ,有相對穩定的壹個,但雙方不成嚴格的固定關系,未形成個體所有制的家庭經濟。這樣的經濟條件決定了夫妻間仍無排他性和嫉妒心,夫或妻可以和其他的異 *** 媾。子女仍然屬於母系的氏族,與本氏族成員關系親密的原因是由經濟上的聯系造成的。對偶婚以族外群婚作為自己的母體,是向壹夫壹妻制過渡的橋梁和媒介。它在不同地域的人類歷史上都流行過,必須克服群婚的強大惰性,跨越群婚設置的重大障礙,因而歷程顯得漫長而曲折。它產生於母系氏族的全盛時期,直至個體家庭經濟出現才告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