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法犯罪的人。便衣警察是治安警察中的壹個警種,因身著便服執行案件偵破,預防犯罪的任務而得名,在實際工作中有良好的效果。他們活動在車站、碼頭及其他案件高發地帶。作為便衣警察,沒有明文規定抓捕某種犯罪嫌疑人。
2、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第四條
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著裝:
(1)執行特殊偵查、警衛等任務或者從事秘密工作不宜著裝的;
(2)工作時間非因公外出的;
(3)女性公安民警懷孕後體型發生顯著變化的;
(4)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情形。
二、警察壹般什麽時候抓人
1、這個問題比較寬泛,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實踐中公安機關出於防止嫌疑人逃跑的目的壹般發現作案行為就先拘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