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時期存在著怎樣的婚姻制度
在遠古時期沒有任何規範性的婚姻制度即為雜婚作者:佚名 古代性文化來源 雜婚的形成主要有兩方面原因:其壹是以群的聯合力量和集體行動來彌補個體自衛能力的不足;其二是猿人尚未產生“親戚兄弟夫婦男女”等倫理觀念,在生產上出現了自然分工,不同年齡階層的男女在婚姻關系上自然產生距離,倫理觀念逐漸形成。特別是認識到雜婚的危害後,雜婚隨之消失,並向血緣婚過渡。 性行為隨意、雜亂沒有固定配偶的婚姻形式。在遠古時期,沒有任何規範性的婚姻制度,生活在壹起的原始部落,是壹個勞動、生活單位同時也是繁殖機構。群體內的雜亂性交是猿人繁殖後代的根本方式,部落內成年女子都是成年男子的“妻子”,反之成年男子也是所有成年女子的“丈夫”。因而在當時兄弟姐妹、父母子女之間發生性行為是無法避免的,也是正常的。這種雜亂的性行為自然而然形成了雜婚。《呂氏春秋.恃君覽》中說:“昔太古常無群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無上下長幼之道,無進退揖讓之禮……”《列子.湯問》:“男女雜遊,不媒不聘。”《管子.君臣》:“昔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別,無有夫婦配匹之合,獸處群居,以力相征。”這些都是原始社會兩性生活的真實寫照。中國古代有許多“聖人無父,感天而生”的神話傳說,如女登與神龍接觸而生炎帝,附室見大龜繞北鬥而生黃帝等等,這些傳說貌似荒誕,但反映了最初不知其父的雜婚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