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階段實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同時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分配制度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這個是跟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同發展的經濟制度相適應的。
其中按勞分配是指在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條件下,對社會總產品作了各項必要的社會扣除以後,按照各人提供給社會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分配個人消費品,多勞多得,少勞少得。
多種分配方式並存是指按勞分配以外的多種分配方式,其實質就是按生產要素的貢獻狀況進行分配,例如按資本、技術、資產等要素積極合理分配。
擴展資料:
1978年到1987年,這壹階段在分配理論上主要是恢復社會主義按勞分配的原則。壹是從中國的實際出發指明在現階段並不具備實現馬克思設想的按勞分配。
二是重新界定了社會主義按勞分配原則,在個人收入分配方面引入和體現利益機制,否定了在分配體制上的高度集中和平均主義的分配方式。
這些政策體現了按勞分配的基本精神,為後來提出“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打下了基礎;三是提出了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概念,並對分配理論產生重大的影響。
這壹階段分配改革的實踐是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突破口,責任制明確劃分了國家、集體、個人的權利、責任和利益關系,最有效地將農民的收入同他們的勞動成果掛起鉤來。
十六大報告進壹步回答了效率與公平的關系:初次分配註重效率,發揮市場的作用,鼓勵壹部分人先富起來。再分配註重公平,調節差距過大的收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