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源頭防治調整四個結構四個結構是指調整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調整運輸結構、調整農業投入結構。
1、調整產業結構
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減少過剩產能和落後產能,強化“散亂汙”企業整治,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汙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集中整治工業集聚區汙染。
增加新的增長動能,推進工業汙染源全面達標排放,推動實施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各類園區循環化改造、規範發展和提質增效,大力發展綠色環保產業。減掉的是“黑色”經濟,發展壯大的是綠色產業,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2、調整能源結構
減少煤炭消費,有效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加大燃煤小鍋爐小窯爐淘汰力度,減少非電煤炭使用,提高電力用煤比例。增加清潔能源使用,因地制宜發展水電、核電、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新能源和清潔能源。
3、調整運輸結構
推進減少公路運輸量,特別是減少大宗產品貨物公路運輸量,降低柴油貨車道路行駛空載率。增加鐵路運輸量,加快貨運鐵路線建設,提升已有鐵路線貨運能力,鼓勵發展多式聯運,大力推進海鐵聯運,提高重點區域、領域鐵路貨運量。
加快淘汰老舊車,限期淘汰不達標柴油貨車,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盡快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並軌”,嚴厲打擊黑加油站點。
4、調整用地結構
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實施修復綠化,減少裸露地面,增加綠地面積。減少稭稈露天焚燒,增加綜合利用。減少化肥施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加強施工揚塵和道路揚塵綜合管控,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減少揚塵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