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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單如何寫才有效

法律分析: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要同時用阿拉伯數字和中文大寫,如“人民幣10萬元(拾萬元)”,防止持有借條的人篡改;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最好精確到日;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但不是必須的;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8、如果金額較大,可以請第三方見證,並簽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三百壹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已經生效,有給付內容的判決、裁定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在有履行能力並且能夠履行的情況下,拒不履行,情節嚴重的行為追究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在三年以下量刑。

衍生問題:

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是什麽?

1、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買賣、勞務、企業承包等事實產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條。產生的法律後果不同。

2、訴訟時效不同: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壹樣的,但是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有區別的。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壹種結算,訴訟時效從欠條出具之日開始計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3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3、舉證責任不同:名稱雖然不是認定法律關系的唯壹決定性因素,但它對於法官的判斷無疑是具有極大影響的。借條持有人壹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壹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