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文官制度是指:英國的文職官員被普遍認為是世界上最優秀的官員隊伍之壹,廉潔與高效為其贏得了巨大聲譽,也成為世界各國文官制度建設的樣板與楷模。
在英國,文官(CivilServance[復數],CivilServant[單數])並不包括組成內閣的大臣,即與內閣***進退的“政務官”,而僅指“事務官”,其職責是執行當時政府的政策,而非對政黨活動的參與。他們構成了政府中所謂的“非政治”的分子,即不參與黨派之爭的人。
英國文官的工資待遇比較優厚,文官的薪金高於企業職工。其工資制度強調四項原則:
1、比較平衡原則
政府文官的工資要“同文官系統以外的廣泛可比工作的工資有壹個公正的比例”,同其他行業或私營企業職工的工資保持大體平衡。
2、適應物價原則
文官的工資必須隨著物價上漲而相應提高,以保證文官的實際收入不因物價上漲而下降。
3、同工同酬原則
主要是指婦女同男子在公職崗位上做相同的工作必須給予相同的報酬,不得歧視婦女。
4、定期提薪原則
各級文官每年按照工資等級表逐步提薪。在實際執行中,有時政府財政困難,也拖延過提薪原則,為此,英國文官舉行過罷工,表示抗議,以維護定期提新原則,保護他們的生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