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歷紀年法最初的稱呼是?基督紀元?,它將耶穌的誕生年份定為了紀年的開端。以這個年份為劃分線,西方人將早於這之前的時間稱呼為?主前?,這之後的時間則為?主的年份?。然而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與公歷紀年法的普及,壹些學者為了弱化這個紀年法中所攜帶的宗教色彩以規避非基督教者的反感,於是提出了?公元前?與?公元?這壹新稱呼。
公歷紀年法是在十六世紀提出並投入使用的,批準使用該紀年法的人是教宗格列高利十三世。在公歷紀年法體系下耶穌誕生的年份為公歷元年,比這壹年早的則為公元前,中國秦朝建立於公元前221年的這個時間便就是按照這個紀年法推算出來的。其實在中國古代並沒有公元前這種時間說法,中國古時候大都是按照君主即位時間或者年號或者幹支來記錄時間。比如說史書中對於秦始皇滅亡六國、統壹天下的記載便都是以他的即位時間進行計時,公元前221年在史書中的記載其實是秦王政二十六年。
在意大利率先開始使用公歷紀年法之後,在後續長達幾百年的歷史進程中該紀年法逐漸被其余西方國家所采納。之後隨著西方國家的發展逐漸淩駕於亞洲地區,於是壹些亞洲國家在學習西方文化的同時也引入了公歷紀年法,中國便就是在這種社會背景下從1912年開始使用公歷紀年法。不過當時除了公歷紀年法之外,中國還在同時使用民國紀年法。
待新中國成立之後,由於考慮到公歷紀年法的普及率更廣,所以中國決定繼續使用這壹紀年法。介於公歷紀年法的使用,古時候那些以君主即位時間、年號以及幹支進行記載的歷史事件被壹壹換算成了公歷。換算成公歷之後,現在的我們能夠更為容易地了解各大歷史事件的先後順序以及它們之間的聯系,從而有利於加強對歷史的了解。譬如說,絕大多數人對於秦始皇壹統天下的時間的記憶都是公元前221年,而不是秦王政二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