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權證不是不動產權證,二者的區別是:
1、名稱不同,房權證全稱為中華人民***和國房地產權證,不動產證全稱為中華人民***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2、性質不同,不動產證是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壹。
3、防輻射標簽區別,房權證沒有防輻射標簽,不動產證有防輻射標簽。
4、內容不同,房權證包含房屋所有權人、***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而不動產權證對比房產證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適用期限等內容。
5、發證機關不同,房權證印章的發證機關是市房地產管理局或市人民政府。不動產權證印章是不動產登記機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統壹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部門。
6、費用不同,房權證在辦理這些證書時,需要按照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分別進行兩次測繪、繳納兩次測繪費用,繳納兩次制證成本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第六十壹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