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是壹個漢語詞匯,拼音是dú zhí。意思是玩忽職守;不盡職。
是指專業服務者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或者行使職權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或者徇私舞弊,導致傷害或損失,致使國家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擴展資料:
瀆職的後果
在抗旱方面,《中華人民***和國抗旱條例》規定,存在拒不承擔抗旱救災任務的;擅自向社會發布抗旱信息的;虛報、瞞報旱情、災情的;拒不執行抗旱預案或者旱情緊急情況下的水量調度預案以及應急水量調度實施方案的。
旱情解除後,拒不拆除臨時取水和截水設施的;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其他行為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存在截留、擠占、挪用、私分抗旱經費等行為的,依照有關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瀆職
經濟網——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將依法依紀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