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的反對票跟否決權在性質、使用對象和使用結果上有所區別。
1、性質上不同
反對票是壹種投票行為,否決權是壹種結果權利,行使否決權意味著對這個決議投了反對票,但投了反對票不代表行使否決權。
2、使用對象不同
參加投票的人都有投反對票的權力,但不是每壹個投票者都有否決的權力,否決權往往只有少數人才有,例如在聯合國大會上,每壹個聯合國成員都有投票權,但擁有否決權的只有5個常任理事國。
3、結果上不同
投反對票只是代表投票者個人或團體的意見,不意味著這個決議是否通過;而擁有否決權的人或團體壹旦行使否決權,就意味著這個決議無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