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發生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內,這個地方的規定是比較奇怪的,認為未婚生育就是壹種違法的行為,需要對生育者進行罰款,罰款的依據是其需要繳納壹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錢數是上壹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或者五倍。如今這條法律規定已經消失了,而女子被罰款的事情發生在2019年,涉及到的數額是93,993元。
在看到這個新聞的是網友,紛紛感覺特別的奇葩,難道未婚生育小孩還要繳納罰款嗎?也有未婚生育的女孩進行了現身說法,說自己所在的省份是不需要被罰款的,但其他省份就說不定了。經過壹番查詢才發現,得知這件事情的真相,小編在上面已經進行了簡單的敘述。由於發生的時間與地點都比較特殊,是2019年廣西的全州縣。那個時候,這個地方執行的還是舊的法律規定,依據的是《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所以女子被罰款確實是有法律依據的,並不是在亂罰款,但網友們是不理解的,法律也是需要有人情的,不能如此的隨意。
在遵守法律的同時,法官也需要看壹看現實情況,未婚女子本來就沒有太多的收入,在生了小孩之後可能還要被鄰居說三道四,如今還要交接近10萬元的罰款,也會讓女子的經濟壓力更加沈重。目前這項條款已經被取消了,法院可不可以把這筆錢還給女子了?雖然現在的通貨膨脹比較的嚴重,但10萬元對於壹個家庭來說還是壹筆很大的支出。法律的本質是應該為人類服務的,而不是讓人類去為了法律而受苦受累。
現在很多人都不願意生小孩了,因為生育壹個孩子要付出的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是非常高的,根本就養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