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流派中的有些人(如薩特)利用存在主義篡改、歪曲和攻擊馬克思主義
哲學,妄圖以存在主義取代馬克思主義。對於這壹切,應加以分析、批判和
澄清。存在主義壹詞的拉丁文existentia,意為存在、生存、實存。存在主義哲學論述的不是抽象的意識、概念、本質的傳統哲學,而是註重存在,註重人生。但也不是指人的現實存在,而是指精神的存在,把那種人的心理意識(往往是焦慮、絕望、恐懼等低覺的,病態的心理意識)同社會存在與個人的現實存在對立起來,把它當作唯壹的真實的存在。
薩特是存在主義哲學的創始人,他提出的“存在先於本質”“他人即地獄”等著名論斷,影響了很多人。
被薩特吸引,是因為有這樣的困惑難以解開:當代社會中,人們愈發強烈的感覺到的不安全感,競爭日益激烈,欲望無限延伸,似乎永遠難以停下匆忙的腳步,稍作停歇。而正如高更提出的“我們從哪裏來?我們是誰?我們到哪裏去?”的永恒命題,我們不能解答,漸漸的迷失了自己,漸漸的,墜入虛無。
讓我們來看看薩特的註解,薩特認為,人壹生下來,他沒有本質,本質是後天的,是通過人的意識自由選擇的,正因為人的自由選擇,所以人的本質並不固定,今日之我已非昨日之我。意識的選擇是很純粹很個人的事情,每個人的選擇都不相同,所以人的本質也各不相同。
理解了這個前提,人生存在這個世界上為什麽會有不安全感就可以得到存在主義的解釋。雖然人能自由選擇自己的本質,但是人總不能忍受自身本質的不確定性,這種情景讓人覺得不安,所以努力想讓自己的本質固定下來,免受不斷否定自我,改變自己折騰自己帶來的煎熬。
周國平在《哲學的魅力》壹文中談到:“人處在時間和空間交叉點上,作為瞬息和有限的存在物,卻向往永恒和無限。人類最初的哲學興趣起於尋找變中之不變,相對中之絕對,正是為了給人生壹個總體說明,把人的瞬息存在與永恒結合起來。”然而人們能找到變化中的不變嗎?
對於這個問題,薩特是持悲觀態度的,他沮喪地看到,由於人有意識,這可惡的意識,使人總處於搖擺之境。只要人活著,他就找不到他的堅實性。於是,人面對著虛無。人沒有他自己時,世界對他是壹片虛無,有了他自己,這個自己卻是本質空缺的自己,所以他面對的仍然是虛無的感覺。不過,薩特認為,正因為如此,人類特有的尊嚴誕生了,他不無自豪地宣稱:“正是這種虛無才是行動意誌的基礎。”換句話說,因為虛無,人活著才有了意義。虛無是我們壹切行動的最初形式。
雖然薩特是悲觀的,但我們也可以試著來看壹看這個觀點積極的壹面,假設,有壹個罪犯,他今天殺了人,他知道今天他對自己的本質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如果他能夠充分理解薩特的人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本質的理論,應該很容易在第二天做壹個好公民。顯然這在現實世界是荒謬的,前幾年流行的壹部青春肥皂劇裏面的經典臺詞:“如果道歉有用,那還要警察做什麽”充分說明了這壹假設的荒誕。
在今天看來,薩特仍然是理想化了,當我們試圖在他的哲學裏找到解答我們困惑的甘泉的時候,發現已經處處受制,很多情況下,我們都不能自由選擇,所謂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這幾千年來的名言至今仍具效用。而薩特似乎已經過時了。
薩特的存在主義在二戰期間風靡歐洲大陸,人們在壹片廢墟中,薩特給了他們最大的精神慰藉,過去的壹切已經不堪回首,我們應該選擇更好的生活。當歐洲經濟開始騰飛之後,薩特也因此退出了人們的視線。為什麽會出現這種情況,其實不難理解,現實中的廢墟和哲學中的虛無是可以很好統壹在壹起的。歷史選擇了薩特,恰好他的個人經歷造就了他的思想,小我和大我壹旦結合,就迸發出偉大的力量。
讓我們回到開頭,我們的困惑,我們試圖用存在主義來解釋自身的虛無,卻發現,薩特也不過是自己折騰自己,稍微了解壹下薩特的經歷,特別是他和波伏娃的愛情也是如此,不僅折騰自己,也折騰伴侶。所以我們怎麽辦,仍然是個未知數,或許能給自己的答案也就是:不要自己折騰自己。或許用壹句話來概括吧:像壹個凡人那樣活著,像壹個詩人那樣體驗,像壹個哲人那樣思考。
薩特
二次大戰後,存在主義在法國思想界戰友據重要地位,確立了基督教存在主義。壹些作家,通過文學創作進行宣傳,擴大了存在主義的影響。法國的存在主義基本上分為兩大派:以西蒙娜·魏爾、加布爾埃爾·馬賽爾為代表的基督教存在主義;以讓保爾·薩特、阿爾貝·加繆、德·博瓦爾為代表的無神論的存在主義,它又稱為薩特的存在主義,或簡稱為存在主義。
法國在二戰中充滿消極頹廢、悲觀失望情緒,知識分子中形成壹種由於苦悶、孤獨、被遺棄、找不到出路而玩世不恭、放蕩不羈的風尚。於是,標榜個人的生活、自由、存在放在第壹位的薩特的存在主義受到極大歡迎,被資產階級和知識分子當作最時髦的哲學。至50-60年代,它成為全歐最流行的哲學思潮。
存在主義的集大成都薩特在研究基督教存在主義哲學的基礎上,拋棄了克爾凱戈爾的宗教神秘主義,繼承並發展了胡塞爾的非理性主義,形成了他自成體系的哲學思想-無神論的存在主義。從此,存在主義哲學的發展跨入了壹個新階段,這就是通常所說的當代存在主義哲學。存在主義哲學提出了三個基本原則:其壹是"存在先於本質",認為人的"存在"在先,"本質"在後。"首先是人的存在、露面、出場,後來才說明自身。"所謂存在,首先是"自我"存在,是"自我感覺到的存在",我不存在,則壹切都不存在。所謂"存在先於本質",即是"自我"先於本質,也就是說,人的"自我"決定自己的本質。其二是"世界是荒謬的,人生是痛苦的"。認為在這個"主觀性林立"的社會裏,人與人之間必然是沖突、抗爭與殘酷,充滿了醜惡和罪行,壹切都是荒謬的。而人只是這個荒謬、冷酷處境中的壹個痛苦的人,世界給人的只能是無盡的苦悶、失望、悲觀消極,人生是痛苦的。窮人是如此,富人也如此。其三是"自由選擇"。這是存在主義的精義。存在主義的核心是自由,即人在選擇自己的行動時是絕對自由的。它認為人在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有各自的自由,面對各種環境,采取何種行動,如何采取行動,都可以做出"自由選擇"。"如果存在確實先於本質,人就永遠不能參照壹個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來解釋自己的行動,換言之,決定論是沒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即自由。"薩特認為,人在事物面前,如果不能按照個人意誌作出"自由選擇",這種人就等於丟掉了個性,失去"自我",不能算是真正的存在。薩特的存在主義哲學不僅是存在主義文學的思想核心,而且成為後現代主義文學各個流派的思想基礎。
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是壹個哲學的非理性主義思潮,以強調個人、獨立自主和主觀經驗。最先提出的是尼采。索倫·克爾凱郭爾、叔本華、雅斯貝爾斯和馬丁·海德格爾可被看作其先驅。尤其在20世紀中它流傳非常廣泛。法國哲學家薩特和作家阿爾伯特·加繆是其代表人物。
其最著名和最明確的倡議是薩特的格言:“存在先於本質”(l'existence précède l'essence)。他的意思是說,除了人的生存之外沒有天經地義的道德或體外的靈魂。道德和靈魂都是人在生存中創造出來的。人沒有義務遵守某個道德標準或宗教信仰,人有選擇的自由。要評價壹個人,要評價他的所作所為,而不是評價他是個什麽人物,因為壹個人是由他的行動來定義的。存在主義否認神或其它任何預先定義的規則的存在。薩特反對任何人生中“阻逆”的因素,因為它們縮小人的自由選擇的余地。假如沒有這些阻力的話,那麽壹個人的唯壹的要解決的問題是他選擇哪壹條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