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無障礙是指任何人(無論是健全人還是殘疾人,無論是年輕人還是老年人)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平等的、方便地、無障礙地獲取信息、利用信息。
2002年,聯合國在第二個“亞太殘疾人十年”活動中通過的《琵琶湖千年行動綱要》中明確提到,要優先推進信息無障礙建設,利用現代通信技術解決殘疾人困難,是殘疾人跟上全球信息化、通信現代化的發展步伐。
其意義
信息無障礙在過去曾經是慈善性質的事業,隨著新千年的到來,逐漸轉變為法律法規的要求,如今社會各界也都在推動著信息無障礙事業的發展,信息無障礙建設作為壹項民生工程。
它是國家社會人文關懷精神的要求,是全面信息化社會的建設內容,是實現行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要途徑,也是縮小數字鴻溝、建立公平信息社會事業的重要部分。
從有信息無障礙概念以來,我國政府就壹直重視信息交流無障礙建設,充分考慮殘疾人、老年人等社會特殊群體及全社會信息交流無障礙需求,從法規、規劃、政策、標準、技術和產品研發等多層面采取措施切實推進該項工作。
充分說明了國家對於信息無障礙工作的重視,各級政府需要帶頭積極落實,並加強宣傳,帶動和引導企事業單位積極響應,創造全社會信息無障礙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