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壹般分為七大地理地區,其中華南地區可再次劃分為壹般華南地區和港澳臺地區,即八大區域。中國八個大區劃分以及所包含的省級區域如下:
1、華東地區:(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臺灣省)。
2、華南地區:(廣東省,海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3、華北地區:(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中部)。
4、華中地區:(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5、西南地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
6、西北地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西部阿拉善盟)。
7、東北地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東部)。
8、港澳臺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省)。
擴展資料
根據我國經濟社會加速發展的新形勢,全國分為四大經濟區域:東部地區、東北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
1、東北地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東部的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
2、中部地區(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
3、東部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
4、西部地區(重慶市、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雲南省、陜西省、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西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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