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50年代,在經濟十分困難的情況下,為了維持公立醫院生存發展,國家明確公立醫院可以將藥品加價15%後向群眾提供。 1981年3月,為扭轉衛生機構不善於經營核算的局面,衛生部下發了《醫院經濟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加強衛生機構經濟管理的意見》,在此基礎上,1985年中國正式啟動醫療改革,核心思想是放權讓利,擴大醫院自主權。以“只給政策不給錢”為主導思想,和以“建設靠國家,吃飯靠自己”為主要精神的第壹次醫改,在刺激醫院創收,彌補收入不足的同時,也影響了醫療機構公益性的發揮,釀成“看病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後患。
這壹時期,醫藥代表出現,他們成為醫藥企業與醫生之間的重要紐帶角色。在這個逐步推高藥品價格的利益鏈條中,藥品零售價格的40%~60%留在了醫生和醫藥代表環節。藥價的虛高也隨之出現。
2005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布的醫改研究報告稱,中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這份報告讓2005年成為新壹輪醫療體制改革的起點。
2006年9月,成立了由11個有關部委組成的醫改協調小組,國家發改委主任和衛生部部長***同出任組長,新壹輪的醫改正式啟動。2009年,衛生部等五部委聯合發布《關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指出,試點要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壹位,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推進體制機制創新,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提高公立醫院運行效率,努力讓群眾看好病,切實緩解群眾看病貴、看病難問題。
2009年10月,發改委出臺《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表》控制基本藥物價格。
2010年9月安徽省首次按照新的模式集中采購時,由於讓中標企業自選配送商,導致配送企業過多,市場分散成本增加配送滯後,後來不得不重新調整。
2011年10月20日,北京啟動解決“以藥養醫”現狀的大醫院改革,擬推出壹系列具體政策,包括在各醫院減少藥品數量,適度提高市民醫藥費中診療價格所占比重,並試點進行醫院藥房“托管”的舉措,以此切斷“以藥養醫”。
2011年11月21日,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兼國務院醫改辦主任孫誌剛表示,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正在醞釀完善,安徽模式的壹些做法經完善後,可能向更大範圍推廣。據消息人士透露,基層用藥應可得到更大自主權;另壹方面,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的安徽基藥采購模式中,借鑒國外的“雙信封”制度有可能稍作改動,移植到大醫院的藥品招標采購中。
2012年1月,衛生部部長陳竺表示,“十二五”醫改需要突破八個關鍵問題,取消以藥補醫是其中之壹。陳竺在2012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為取消“以藥補醫”列出時間表:2012年先行在300個縣試點推開,力爭2013年在縣級醫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醫院全面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