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槍的樣式與普通步槍差不多,其結構主要有四大部分組成。第壹部分是激光器,用來發射激光束,猶如普通槍的彈夾和槍膛,它是激光槍的核心部分。第二部分是激勵源,主要是激勵激光器產生激光。第三部分是擊發器,似同普通槍的板機,它是激勵控制開關。第四部分是槍托,它是連結激光槍各部機件的中介。
激光槍的操作與普通槍基本類似,只要缺口、準星、目標三點成壹線就能擊中目標。由於激光沒有“彈道”,且速度極快,瞄準時不需考慮風、氣溫、地形等外界條件對射擊的影響。
自1958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查理斯·湯姆、A·L·肖洛和前蘇聯H·T·巴索夫、A·M·普羅等科學家對激光研究的創造性論文發表以後,世界各國相繼組織人員進行了探索。尤其是美國,至1960年,休斯飛機公司T·H·梅曼就制造成功了世界上第壹臺激光器(紅寶石激光器)。1961年高級研究計劃局又組織了70余家機構進行群體攻關,並成立了專門的顧問委員會,經過十幾年的努力,至上世紀70年代末獲得了重大突破。
由於激光輻射與普通光源發出的光輻射不同,在空間和時間上相幹(振蕩的相位差恒定)、單色(壹個固定的頻率)、以很窄的光束定向傳播、能量高度集中、在焦斑處激光功率密度達每平方厘米幾億瓦。因此激光壹開始就備受軍界所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