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水土保持法稱水土保持,是指對自然因素和人為活動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是預防和治理措施。
八十年代以來,進入了壹個以小流域為單元開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的新階段。小流域是指以分水嶺和出口斷面為界形成的面積比較小的閉合集水區。流域面積最大壹般不超過50平方公裏。
每個小流域既是壹個獨立的自然集水單元,又是壹個發展農、林、牧生產的經濟單元,分布在大江大河的上遊。壹個小流域就是壹個水土流失單元,水土流失的發生、發展全過程都在小流域內產生具有壹定的規律性。
2020年,中國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治理1.34萬平方公裏。
水土保持(soilandwaterconservation)是防治水土流失,保護、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建立良好生態環境的工作。
運用農、林、牧、水利等綜合措施,如修築梯田,實行等高耕作、帶狀種植,進行封山育林、植樹種草,以及修築谷坊、塘壩和開挖環山溝等,借以涵養水源,減少地表徑流,增加地面覆蓋,防止土壤侵蝕,促進農、林、牧、副業的全面發展。
對於發展山丘區和風沙區的生產和建設、減免下遊河床淤積、削減洪峰、保障水利設施的正常運行和保證交通運輸、工礦建設、城鎮安全,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