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中的肌理是指物體表面的紋理的組織結構。
壹件作品通過點、線、面、色彩、肌理等基本構成元素組合而成的某種形式及形式關系,激起人們的審美情感,肌理指形象表面的紋理。
肌理又稱質感,是各種縱橫交錯、凹凸不平、粗糙平滑的紋理變化,可以幫助表達對美學和繪畫內容的特征感受,是理想的表面特征。
肌理分為視覺肌理和觸覺肌理,視覺肌理的影響主要體現在紋理形狀、色彩感覺、光潔度等能看到的;觸覺肌理主要體現在細膩粗糙、疏松堅實、舒展緊密等等摸得到的。
人們對肌理的感受壹般是以觸覺為基礎的,但由於人們觸覺物體的長期體驗,以至不必觸摸,便會在視覺上感到質地的不同。我們稱它為視覺質感。觸覺肌理壹般通過拼壓、模切、雕刻等加工方式而得到,是三維立體的肌理,用手能觸摸感覺到。
壹般來說,肌理與質感含義相近,對設計的形式因素來說,當肌理與質感相聯系時,它壹方面是作為材料的表現形式而被人們所感受,另壹方面則體現在通過先進的工藝手法,創造新的肌理形態,不同的材質,不同的工藝手法可以產生各種不同的肌理效果,並能創造出豐富的外在造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