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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蓋爾攝影法是怎樣發明的?

1839年8月19日,法國科學院與藝術學院召開了壹次特別會議,向社會公布了達蓋爾攝影法,宣告攝影術正式誕生了。從此,攝影作為壹種實用的方法,得到廣泛應用。

壹、達蓋爾與尼普斯

達蓋爾攝影法的發明人路易斯—雅各斯?芒蒂?達蓋爾(Louis-JacquisMandeDaguerre,1787~1851),是法國巴黎的壹名畫家。

達蓋爾早年以發明“西洋鏡”而聞名,他用大幅的風景畫片,加上特殊控制的燈光效果,使觀眾通過壹個小孔,看到世界上壹些著名的建築及陌生的地方,借此達到娛樂的目的。

在制作這些大幅的風景畫時,為了追求逼真和寫實的效果,達蓋爾經常借助於暗箱繪制初稿,然後按照比例放大。漸漸地,他對暗箱產生了興趣,開始研究使顯現在“暗箱”顯示屏上的影像能永久保留下來的方法。之後偶然發生的壹件事,使他結識了拍攝第壹幅照片的尼普斯,在尼普斯的幫助下,發明了達蓋爾攝影法。

(壹)謝瓦利耶光學器材店

當時巴黎有壹家光學器材商店,店主謝瓦利耶(Chevalier,1804~1859)是壹位著名的光學家。因此,許多對暗箱感興趣的人便經常光顧這家光學器材商店,向謝瓦利耶請教壹些諸如暗箱、鏡片以及圖像清晰度等光學方面的問題。達蓋爾也是這裏的常客,他幾乎每周都要來這裏,與謝瓦利耶進行討論。

自覺或不自覺地,巴黎最初的攝影探索者都把謝瓦利耶的光學器材商店當作了交流與聚會的場所,很多有關暗箱研究的最新消息,都在這裏相互交流並傳播出去。

(二)從相識到合作

1826年的壹天,店裏走進壹位上校軍官,他是來買鏡片的。這位上校名叫達維?尼普斯(DavidNiepce),他就是第壹幅照片的拍攝者尼普斯的表兄。

達維上校看過櫃臺裏的暗箱之後,告訴老板謝瓦利耶,他的表弟已經能夠固定住暗箱裏的影像了。聽到這壹消息,謝瓦利耶趕忙拿出紙筆,仔細記下了這位上校表弟的姓名和地址。

幾天後,達蓋爾來到店中,謝瓦利耶告訴他,有壹個人已經能固定暗箱裏的影像了。達蓋爾急忙問這個人的名字,謝瓦利耶給他寫了這個人的姓名和地址:他名叫尼普斯,住在沙隆。

達蓋爾很快給尼普斯寫了壹封信,信上詢問尼普斯如何將暗箱裏的影像固定。尼普斯收到信後並沒有回信,他把信給燒了,原因是他認為“又有壹個巴黎人想搶走我的發明”。好事總是多磨,兩位發明家的第壹次接觸就這樣夭折了。

達蓋爾等了將近壹年,還未收到尼普斯的回信,於是在1827年1月底,又試著給尼普斯寫了壹封信,在信中明確地表示,想把暗箱裏的影像固定住。他說自己試了很多次,取得了壹些進展,但還是很不夠。他誠懇地希望兩個人合作,來***同完成這項偉大的發明。這壹次尼普斯終於回信了,從此,他們的通信變得頻繁起來。

1827年8月,又壹件偶然發生的事,讓這兩位發明家在巴黎見面了。由於尼普斯在英國的哥哥染上了重病,尼普斯和妻子壹起去倫敦看望他。尼普斯先到了巴黎,申請去倫敦的簽證,而簽證要等到八天後才能拿到。也許是歷史創造的機遇,使得這兩位發明家得以會面,在這等待簽證的八天時間裏,尼普斯見到了達蓋爾,兩人壹見如故,交流了各自研究的成果。

1829年12月14日,這是壹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尼普斯和達蓋爾在沙隆簽署了壹項協議,兩人正式開始合作。為此,他們成立了壹個名為“尼普斯—達蓋爾”的公司,公司的註冊地址在巴黎。協議規定,雙方都有義務告知對方自己的發明方法和試驗結果,獲得收益由兩人平分。

(三)意外的發現

協議簽好後,尼普斯告訴了達蓋爾他的“日光蝕刻法”及其制作過程,並說這種方法還是很初級的。達蓋爾學成之後,回到巴黎繼續他的研究。就在這時,壹個意外的發現,使他的研究獲得了重大進展。

那天,達蓋爾結束工作離開實驗室時,無意中把壹個銀制的咖啡勺子放在壹個鍍銀的盤子上,同時,他也忘了把壹個裝水銀的瓶子蓋上蓋子。次日,他回到實驗室時,意外地發現勺子的外形印在了鍍銀的盤子上。他馬上就在實驗室裏尋找這些物質之間的關系,最後發現是水銀蒸汽使物體顯影。

這個發現使達蓋爾如獲至寶,他馬上告訴了尼普斯,而尼普斯對此抱懷疑態度。於是,達蓋爾只好自己獨自研究。遺憾的是,還沒有等他獲得成功,尼普斯就在1833年7月5日患腦溢血去世了。尼普斯去世後,與達蓋爾的合作協議由他的兒子繼承。

二、銀版攝影法問世

發現水銀蒸汽使物體顯影的秘密後,達蓋爾經過反復試驗,終於在1837年成功地發明了固定影像的方法,他把這壹方法命名為“達蓋爾攝影法—銀版攝影法”。

達蓋爾攝影法是壹種直接正像法,其基本方法是先將銅版鍍上壹層銀,並用碘蒸汽熏蒸,獲得碘化銀感光體。然後,把碘化銀感光體放在暗箱裏曝光,再經過水銀蒸汽熏蒸顯影,最後用海波溶液洗去未曝光的碘化銀,使影像固定下來。

銀版照片清晰度高、層次豐富、影像細膩,但也存在著壹些先天性的缺陷。即便如此,作為當時首創的攝影術,達蓋爾攝影法還是在攝影史上做出了傑出的貢獻。

接下來,達蓋爾開始尋找股東,希望用社會集資的方法、來推廣和實現他的發明。但是,當時的人們對攝影這壹新生事物還不了解,沒有人願意投資這個項目。於是,達蓋爾想到了向政府出售發明專利權。他認為,發明專利權如果歸個人所有,就永遠不能造福社會,只有由國家收購並公布天下,才能靠眾人的力量實現它的價值。

達蓋爾找到了天文學家兼國會議員阿拉哥(Arago,1786~1853),希望他能夠出面勸說政府購買自己的發明。卓有遠見的阿拉哥看過金屬版上的影像之後,“興奮得幾乎暈倒”,他馬上意識到這是壹個劃時代的發明。

在阿拉哥和另壹位議員蓋—呂薩克的大力推薦下,1839年,法國政府買下了達蓋爾攝影法的專利權,並向全國公布,使每個人都可以無償地使用這項發明。作為報酬,法國政府每年付給達蓋爾6000法郎、尼普斯的兒子4000法郎的終身年薪。

達蓋爾攝影法公布後不久,《達蓋爾攝影手冊》出版發行了。它是世界上最早介紹攝影術的書籍,剛剛問世就銷售壹空,4個月內發行了29版,而且被譯成多國文字,包括英、德、意、西班牙、瑞典、匈牙利和波蘭文等。

壹時間,人們興起了壹股學習攝影的熱潮,攝影成為歐美都市的時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