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論證方法有舉例論證、道理論證、對比論證、比喻論證、引用論證。
具體介紹如下:
1、舉例論證:列舉確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證明論點。
2、道理論證:用馬列主義經典著作中的精辟見解,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以及人們公認的定理公式等來證明論點。
3、對比論證:拿正反兩方面的論點或論據作對比,在對比中證明論點。
4、比喻論證:用人們熟知的事物作比喻來證明論點。此外,在駁論中,往往還采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批駁方法和“歸謬法”。在多數議論文中往往是綜合運用的。
5、引用論證:引用論證比較復雜,這與具體的引用材料有關,有引用名人名言、格言警句、權威數據、名人佚事、笑話趣聞等各種情況,其作用要具體分析。如引用名人名言、格言警句、權威數據,可以增強論證的說服力和權威性;引用名人佚事、奇聞趣事,可以增強論證的趣味性,吸引讀者下讀。
擴展資料:
在自然界和社會中,各種現象之間是普遍聯系的,因果聯系是現象之間普遍聯系的表現形式之壹。因果聯系是普遍的和必然的聯系,沒有壹個現象不是由壹定的原因引發的;而當原因和壹切必要條件都存在時,結果就必然產生。
所謂原因,指的是產生某壹現象並先於某壹現象的現象;所謂結果,指的是原因發生作用的後果。原因與結果具有時間上的先後關系,但具有時間先後關系的現象並非都是因果關系。
除了時間的先後關系之外,因果關系還必須具備壹個條件,即結果是由於原因的作用所引起的。在議論文體中,根據客觀事物之間都具有這種普遍的和必然的因果聯系的規律性。
同因異果也是事物之間的常見的相互聯系。同樣的原因,在不同的條件下,可能產生不同的結果。這種現象在現實中也是很常見的,同樣壹項改革措施,對不同條件和狀況的人們所造成的結果就大不壹樣。在運用因果論證時,有時就必須分析同因異果的關系,才能使論點深化和得以確立。
互為因果更具有辯證邏輯的特點。事物在壹定條件下的互相轉化,是極為普遍的現象。例如,在生態平衡的領域裏,就廣泛存在著互為因果的關系。分析互為因果的關系,不僅要提示兩個事物之間存在的這種聯系,而且必須說明在什麽條件下,因果才會發生互相轉化。
事物的發生、發展都有它內在的因果關系。提示出這種因果的必然關系也就闡述了道理,明辨了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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