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圓括號“()”
(1)對前邊的話加以解釋,解釋有多種多樣的方式,可以就問題的任何壹個方面加以分析闡明。
(2)對有關內容補充說明。
(3)括出序次語。
(4)數學用法。
2、方括號“[]”:用來標示行文中的補缺或訂誤、國際音標、參考文獻等。
3、六角括號“〔〕”:
(1)在引文內增補詞語,使前後文義貫通。
(2)用於公文字號。
(3)在腳註中表明被註解的詞語。
(4)標明作者的國籍或所屬的朝代。
(5)用於註釋的序號。
4、方頭括號“”:常用來標示工具書的條目。
圓括號使用例子:
魚兒只能在海(即水)裏遊,鳥兒只能在天(即大氣)上飛。(張炳元《鳥飛魚躍的聯想》)。
江姐叫江竹筠(yún)。(小學語文《江姐》)。
戲曲註明折數和出(齒句)名,章回小說註明回數。(《漢語大字典·凡例》)。
二、方括號使用例子:
茬子,味辛辣,無[毒]。(《草藥方書》盛唐抄本)。
所舉的例證有司馬遷“成《史記》百三十篇,並自抄正副兩冊,壹藏京師,壹藏名山,以待傳播於世,他所做的雖[顯?]然不僅是寫作”(《出版發行研究》1995年3期45頁)。(《編輯學刊》19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