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可以通過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決議,延續公司的經營期限,申請辦理公司的變更登記;
2、公司也可以解散,申請辦理公司的註銷登記;
3、如果決定延續公司的經營期限,需要通過修改公司章程,並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4、若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公司可以通過修改章程而存續。
公司營業期限的延續與變更:
1、辦理延期手續:公司需在營業期限屆滿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延長營業期限;
2、提交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等;
3、變更登記:在工商部門完成營業期限延長的變更登記,獲取新的營業執照;
4、公告變更信息:通過官方公告或媒體公布營業期限變更的信息,以告知公眾及相關方;
5、內部管理調整:根據新的營業期限調整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戰略目標。
綜上所述,公司營業期限到期後,可以通過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延續經營期限並申請變更登記,或選擇解散並申請註銷登記,若決定延續經營期限則需修改公司章程並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也可以通過修改章程來延續存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壹)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壹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壹百八十壹條
第壹款 公司有本法第壹百八十條第(壹)項情形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