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德諾認為政治與行政二分包括: 1、政府的職能可以分為政治職能和行政職能,即國家意誌的表達和國家意誌的執行,也就是“政治”和“行政”。2、政府機構之間的分工不可能象政府職能分工壹樣明晰,因此“政治”與“行政”必須在某種程度上達到調適。3、行政更多地表現為壹些事務性、程序性和可操作性的具體事務。4、行政官員對於民選官員負責並執行民選官員的意誌,在價值上要保持中立.行政應該以追求效率為前提。
古德諾認為政治與行政二分包括: 1、政府的職能可以分為政治職能和行政職能,即國家意誌的表達和國家意誌的執行,也就是“政治”和“行政”。2、政府機構之間的分工不可能象政府職能分工壹樣明晰,因此“政治”與“行政”必須在某種程度上達到調適。3、行政更多地表現為壹些事務性、程序性和可操作性的具體事務。4、行政官員對於民選官員負責並執行民選官員的意誌,在價值上要保持中立.行政應該以追求效率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