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古典主義時期音樂?
這壹時期音樂的整體風格特征主要表現在壹下七個方面:1、音樂從教堂步入宮廷,並逐步走向社會,走向民眾。2、音樂創作不再以巴羅克時期的復調手法為主,采用的是主調音樂形式,加強了旋律與和聲的對應,建立起“主—下屬—屬—主”的功能和聲進行。3、確立曲式分段式結構原則,旋律不再采用巴羅克時期延綿不斷、擴充的音型,而是以短小對稱的2、4小節(也有3、5、6小節)為基本單位形成方整型樂句結構。音樂呈現出優美、簡單、均衡的特征。4、主題動機式發展,以主題間的對比取代巴羅克時期單壹主題的模進發展。5、“通奏低音”被明確的樂器記譜取代,使作曲家對樂器音色的體驗更明晰。6、追求客觀的美,描繪自然界中的人掙脫對教堂中的神、宮廷中的君主的依戀,拓寬了音樂的表現範圍和表現力。7、音樂的重心移到新型的器樂體裁——交響曲、協奏曲、奏鳴曲、四重奏上。以上這些變化對歐洲音樂的發展都具有深遠的影響。古典主義時期音樂的類型主要世俗化,專業化,定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