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文峰犯了走私罪,被判無期徒刑。
賴文峰是走私大王、金融要犯賴昌星的侄子,曾擔任香港遠華公司的總經理。
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又稱遠華案,是1999年起中華人民***和國的壹系列走私犯罪案件,此案主角為廈門遠華集團董事長賴昌星。賴昌星於1994年成立遠華集團,到1999年到案發,遠華集團從事走私犯罪活動達五年之久,走私貨物總值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額人民幣300億元。
此案由時任中華人民***和國總理朱镕基親自督辦,審查中牽扯至六百余名涉案人員,其中近三百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案涉案金額之巨,辦案時間之長,規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廣,堪稱1949年以來中華人民***和國第壹經濟大案,從而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註。
擴展資料:
賴昌星,漢族,1958年9月15日出生於福建晉江,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主犯。曾擔任廈門遠華(集團)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
賴昌星是中國司法機關通緝的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案發後潛逃加拿大多年。2011年7月21日加拿大相關部門決定遣送其回國。溫哥華時間2011年7月22日下午,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賴昌星搭乘飛往中國的民航班機離開溫哥華國際機場。2011年7月23日下午賴昌星達乘的航班抵達北京,賴昌星在首都機場被立即執行逮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