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下可以作為參考。必須堅持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壹領導,確保全黨步調壹致、行動統壹;必須堅持治國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確保黨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中流砥柱;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確保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必須堅持改革創新、艱苦奮鬥作風,確保黨始終走在時代前列;必須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確保黨永葆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法律依據:《中國***產黨章程》
第三十九條 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壹、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產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
第四十條 黨的紀律主要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執紀必嚴、違紀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處分、組織調整成為管黨治黨的重要手段,嚴重違紀、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
黨內嚴格禁止用違反黨章和國家法律的手段對待黨員,嚴格禁止打擊報復和誣告陷害。違反這些規定的組織或個人必須受到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