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的指示燈安全出口的實際功率是6顆或者8顆LED燈珠,功率都不超過1W出口型指示牌目前有用LED和熒光燈管兩種實際功率可以達到2-10W。
安全出口指示燈的安裝要求:
1.消防應急燈和安全疏散指示燈必須備有兩個電源,即正常電源和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備用電源壹般由自備發電和蓄電池供給,如采用蓄電池時,其連續供電時間不能小於200分鐘。
2.消防應急照明燈和安全疏散指示標誌的照度不應低於0.5勒克斯,使之充分地照亮走道、樓梯及其他疏散路線。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以及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部位,亦須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3.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宜設在太平門的頂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米以下的墻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誌間距不宜大於20米。消防應急照明燈和安全疏散指示燈應設玻璃和其他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4.疏散樓梯間應用明顯標誌標明所在部位和層數,使樓內人員及時了解自身所處的位置,以利於安全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