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ent是壹個英文單詞,agent指能自主活動的軟件或者硬件實體。在人工智能領域,中國科學界把其譯為中文“智能體”。曾被譯為“代理”、“代理者”、“智能主體”等,中國科學界已經趨向於把之翻譯為:智能體,艾真體(蔡自興2002年提出)。
概念的提出
IT界的智能體概念則是由麻省理工學院的著名計算機學家和人工智能學科創始人之壹的Minsky提出來的,他在“Society of Mind”壹書中將社會與社會行為概念引入計算系統。
傳統的計算系統是封閉的,要滿足壹致性的要求,然而社會機制是開放的,不能滿足壹致性條件,這 種機制下的部分個體在矛盾的情況下,需要通過某種協商機制達成壹個可接受的解。Minsky將計算社會中的這種個體稱為智能體。這些個體的有機組合則 構成計算社會——多智能體系統。
Simon的有限性理論是多智能體系統形成的另壹個重要的理論基礎,Simon認為壹個大 的結構把許多個體組織起來可以彌補個體工作能力的有限;每個個體負責壹項專門的任務可以彌補個體學習新任務的能力的有限;社會機構間有組織的信息流動可以彌補個體知識的有限;精確的社會機構和明確的個體任務可以彌補個體處理信息和應用信息的能力的有限。
智能體定義
智能體是指駐留在某壹環境下,能持續自主地發揮作用,具備駐留性、反應性、社會性、主動性等特征的計算實體。
其實,智能體有很多種定義:
智能體在某種程度上屬於人工智能研究範疇,因此要想給智能體下壹個確切的定義就如同給人工智能下壹個確切的定義壹樣困難。在分布式人工智能和分布式計算領域爭論了很多年,也沒有壹個統壹的認識。
研究人員從不同的角度給出了智能體的定義,常見的主要有以下幾種:
1) FIPA(FoundationforIntelligent Physical 智能體),壹個致力於智能體技術標準化的組織給智能體下的定義是:“智能體是駐留於環境中的實體,它可以解釋從環境中獲得的反映環境中所發生事件的數據,並執行對環境產生影響的行動。” 在這個定義中,智能體被看作是壹種在環境中“生存”的實體,它既可以是硬件(如機器人),也可以是軟件。
2) 著名智能體理論研究學者Wooldridge博士等在討論智能體時,則提出“弱定義”和“強定義”二種定義方法:弱定義智能體是指具有自主 性、社會性、反應性和能動性等基本特性的智能體;強定義智能體是指不僅具有弱定義中的基本特性,而且具有移動性、通信能力、理性或其它特性的智能體;
3) Franklin和Graesser則把智能體描述為“智能體是壹個處於環境之中並且作為這個環境壹部分的系統,它隨時可以感測環境並且執行相應的動作,同時逐漸建立自己的活動規劃以應付未來可能感測到的環境變化”;
4) 著名人工智能學者、美國斯坦福大學的Hayes-Roth認為“智能智能體能夠持續執行三項功能:感知環境中的動態條件;執行動作影響環境條件;進行推理以解釋感知信息、求解問題、產生推斷和決定動作”;
5) 智能體研究的先行者之壹,美國的Macs則認為“自治或自主智能體是指那些宿主於復雜動態環境中,自治地感知環境信息,自主采取行動,並實現壹系列預先設定的目標或任務的計算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