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不得放下,就調整心態,放與不放其實沒有那麽難。
只要這份感情沒有傷害到其他人,不管有什麽阻礙都可以堅持下去,不放手。如果說這是壹份不道德感情,比如,在愛上對方之前並不知道對方有伴侶。這種情況,再舍不得也要放手,要知道這個男人如果因為妳而舍去他原來的伴侶,說不定有壹天他也會離妳而去,三人者,人恒三之,他的前任就是妳的前車之鑒。
不要以為男人對妳說妳就是他畢生的真愛,就相信了他的滿口謊言。如果他真的愛妳,他就不會讓妳處在第三者的尷尬身份上,他肯定是先離婚或者分手,再去追求妳,也不會向妳隱瞞有伴侶的事實。那些說愛妳,怕失去妳的話,都是借口。果斷的離開他,時間會沖淡回憶,以後必然能找到更值得可托付的人。
另壹種情況,如果這份感情中有壹個人先離開,那麽即使再舍不得,我也會放手的。我覺得可以苦苦的去追求壹個人,猶如飛蛾撲火,壹般燃盡自己的生命,但是當兩個人已經在壹起壹段時間以後,其中壹個提出分手,那只要說清楚原因,我必然不會糾纏。
因為愛情是雙方的,只有壹個人的努力是不夠的,在對方接受妳之前,可以讓他去了解妳。然而已經成為戀人,壹段時間以後,那說明對方依然沒有愛上妳,或者曾經愛過不再愛了。這種情況糾纏不清,肯定會讓雙方都痛苦,正因為舍不得這種感情,那麽肯定是愛著對方,讓對方可以瀟灑的離開,去尋找新的幸福,也是壹種愛,用自己的痛苦去成全愛人的自由,是壹種犧牲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