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國內對“投行”這個概念的認定存在壹定混淆,主流認同應該是國內“券商”=國外“投行”(Securities Company),國內券商“投行”對應國外投行“IBD”(Investment Banking Division)的概念。
2.在中國提到投行,指的是證券公司下屬的負責股權融資(IPO、並購、再融資等)業務的投資銀行事業部,有的券商會把債券融資業務也歸入投行部,有的大券商則是把投行發債、承銷與二級市場的債券交易拿出來作為固定收益部。
3.職級分類:A,SA,VP,D,ED,MD
國內投行乃至金融行業其他領域的職級分類標準,除了A(Analyst,“分析師”)外,SA(Associate,“合夥人”),VP(Vice President,“副總裁”),D(Director,“董事”),ED(Executive Director,“執行董事”),MD(Managing Director,“常務董事/總經理”)。
4.職能分類:承攬,承做,承銷
攬、做、銷基本概括了投行工作的內容,也是投行實際工作中最常提到的職能概念。簡單說就是承攬人員負責擴展資源、攬到業務;承做人員負責實際完成盡職調查、規範與輔導、材料制造乃至持續督導等壹系列投行工作,是實際幹活兒的人;承銷人員則是負責發行工作,包括IPO——企業首發上市的發行工作,以及包括增發、配股、可轉債、配套融資等等再融資的發行,當然可能也會直接和客戶對接負責二級市場業務。實際工作中,承攬和承做職能都是投行前臺業務部門所承擔,只不過壹般而言相對資深、有資源的高級員工會負責承攬居多,而低級員工、新員工以承做為主。承銷工作壹般是投行的資本市場部(ECM)承擔,屬於中後臺部門。而內核、質控、風控等投行質控部門也屬於中後臺,相當於內部的審核部門,壹般由比較有經驗的員工或者交易所、審計、法律等背景的人員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