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用到存在主義、解釋學、結構主義、形式主義、新批評、後結構主義(解構主義)。
1、存在主義:
該詞最早由法國天主教哲學家加布裏埃爾馬塞爾提出。存在主義是壹個很廣泛的哲學流派,主要包括有神論的存在主義、無神論的存在主義和人道主義的存在主義三大類,它可以指任何孤立個人的非理性意識活動,並把它們當作最真實存在的人本主義學說。
2、解釋學:
“解釋學”壹詞的詞根 hermes就來自古希臘語,其意為 "神之消息"。當時,人們已把如何使隱晦的神意轉換為可理解的語言的研究看作壹門學問。中世紀的A.奧古斯丁、卡西昂等哲學家在對宗教教義進行新的解釋時,逐步把以往對解釋問題的零散研究系統化。
3、結構主義:
已成為二十世紀下半葉以及二十壹世紀最常使用來分析語言、文化與社會的研究方法之壹。結構主義可被看作是壹種具有許多不同變化的概括研究方法。廣泛來說,結構主義企圖探索壹個文化意義是透過什麽樣的相互關系(也就是結構)被表達出來。
4、形式主義:
形式主義的實質是主觀主義、功利主義;其根源是政績觀錯位、責任心缺失,用轟轟烈烈的形式代替紮紮實實的落實,用光鮮亮麗的外表掩蓋矛盾和問題。
形式主義(formalism)典型特征是脫離現實生活,強調審美活動的獨立性和藝術形式的絕對化,認為是形式決定內容,而不是內容決定形式。
5、新批評:
新批評是英美現代文學批評中最有影響的流派之壹,它於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在英國發端,三十年代在美國形成,並於四五十年代在美國蔚成大勢。
五十年代後期,新批評漸趨衰落,但新批評提倡和實踐的立足文本的語義分析仍不失為文學批評的基本方法之壹,對當今的文學批評尤其是詩歌批評產生著深遠的影響。
6、後結構主義(解構主義):
後結構主義主要批判結構主義對形而上學傳統的依附,反對傳統結構主義把研究的重點放在對客觀性和理性問題上,企圖恢復非理性傾向,追求從邏輯出發而得出非邏輯的結果,揭示語言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