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包庇,是指明知某人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機關作虛假證明,為其掩蓋罪行或者幫助其隱匿、湮滅罪跡、毀滅罪證,從而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包庇罪屬於中國刑法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壹種。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體:該罪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2、包庇的對象:必須是反革命分子或其他犯罪分子,主要包括:犯罪之後潛逃在外、尚未抓獲歸案或尚未被司法機關發現的犯罪分子,以及已經被逮捕、拘留或被判刑勞改後越獄脫逃的犯罪分子。3、客觀方面:表現為向司法機關或者有關組織作虛假證明、幫助隱匿、毀滅罪證、湮滅罪跡,借以幫助犯罪分子掩蓋犯罪事實,逃避法律制裁。4、主觀方面:主觀上必須為故意,指明知其為犯罪分子而幫助掩蓋罪行,意圖使其逃避法律制裁;5、主體:已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三百壹十條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同犯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