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余額試算平衡表填寫:
1、“期初余額”:反映報告期期初余額,根據總賬科目余額填列。壹月份為上年度結轉數,二月以後各月份則分別為上月末余額。
2、“本期發生額”:反映報告期內各科目借、貸發生額,月份試算平衡表根據總賬科目“月計”數填列。
二、計算平衡表
1、資產類賬戶
資產類賬戶期末余額 = 借方期初余額 + 借方本期發生額 – 貸方本期發生額。
2、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類賬戶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貸方期末余額 = 貸方期初余額 + 貸方本期發生額 - 借方本期發生額。
擴展資料:
余額試算平衡表的會計處理:
(1)年末終了結賬時有余額的賬戶余額,直接記入新賬余額欄內即可,不需要編制記賬憑證,也不必將余額再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收方或付方),使有余額的賬戶的余額變為零。
因為,既然年末是有余額的賬戶,余額就應當如實地在賬戶中加以反映,這樣更顯得清晰、明了。否則,就混淆了有余額的賬戶和無余額的賬戶的區別。
(2)對於新的會計年度建賬問題,壹般說來,總賬、日記賬和多數明細賬應每年更換壹次。但有些財產物資明細賬和債權債務明細賬,由於材料品種、規格和往來單位較多,更換新賬,重抄壹遍工作量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換壹次。各種備查簿也可以連續使用。
但在實際工作中,結轉賬戶余額有以下兩種規範的做法:
壹是將本賬戶年末余額,以相反的方向記入最後壹筆賬下的發生額內。
例如,某賬戶年末為借方余額,在結賬時,將此項余額填列在貸方發生額欄內(余額如為貸方,則作相反記錄),在摘要欄填明“結轉下年”字樣,在“借或貸” 欄內填“平”字並在余額欄的“元”位上填列“0”符號,表示賬目已經結平。
二是在“本年累計”發生額的次行,將年初余額按其同方向記入發生額欄內,並在摘要欄內填明“上年結轉”字樣;在次行登記年末余額,如為借方余額,填入貸方發生額欄內,反之記入借方,並在摘要欄填明“結轉下年”字樣。
同時,在該行的下端加計借、貸各方的總計數,並在該行摘要欄內填列“總計”兩字,在“借或貸”欄內填“平”字,在余額欄的“元”位上填列“0”符號,以示賬目已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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