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介紹如下:1.退伍費和津貼高。駐香港部隊人員的工資標準是參照中央駐港機構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制定的。駐港軍人的待遇壹般分為兩部分:港內的駐港補貼加上港外的基本工資。駐港補貼以港幣發放,標準是軍官約為5000至1萬元;士兵約為500至1000元。與內地部隊相比,已經算是比較高的了。港外的基本工資以人民幣發放,軍官可以拿到800元至2000元左右不等。而駐港部隊退伍費壹般是正常退伍費的壹倍,具體要視服役年齡而定,壹般來說服役年齡越高退伍費越高。
駐港解放軍駐港補貼參考:
普通士兵 600港元起;
中尉軍官 5600港元;
中校軍官 7400港元;
三軍司令員 10000港元。
2.崗位競爭優勢:駐港士兵退伍安置基本與內地義務兵壹樣。但近幾年,駐港部隊的退役士兵找工作時,在深圳、廣州等沿海地區,用人單位對駐港部隊退役士兵是“爭搶”著要。駐港部隊軍紀嚴明平時禁止隨便外出,在駐港期間,每名士兵只有壹次外出逛街的機會,就是退伍離崗前壹天,但即使逛街也是有著嚴格的紀律。所有的人必須身穿便裝,統壹乘坐大巴外出。七八個人分壹組,上午遊香港海洋公園,下午到九龍購物。不允許進入服務娛樂場所,不允許在外面餐館吃飯,不允許購買進出海關違禁物品駐港士兵平時要進行大量的體能訓練,每天風雨無阻長跑三至五千米,同時要做俯臥撐、仰臥起坐,還要輔助做各種器械訓練。其次做得比較多的就是技能訓練和戰術訓練。在駐港部隊是從來不吹軍號的,也很少喊口號,主要是不影響香港市民的生活。所以能進入駐港部隊的人素質都很高,也就是為什麽用人單位喜歡招駐港部隊退伍軍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兵役法》第五十三條對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國家采取自主就業、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
義務兵退出現役自主就業的,按照國家規定發給壹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可以發給經濟補助。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適時調整退役金的標準。
服現役期間平時獲得二等功以上榮譽或者戰時獲得三等功以上榮譽以及屬於烈士子女的義務兵退出現役,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
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義務兵退出現役,按照國家規定的評定殘疾等級采取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
《中華人民***和國兵役法》第五十四條對退出現役的軍士,國家采取逐月領取退役金、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
軍士退出現役,服現役滿規定年限的,采取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軍士退出現役,服現役滿十二年或者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
軍士服現役滿三十年或者年滿五十五周歲或者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作退休安置。
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軍士退出現役,按照國家規定的評定殘疾等級采取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
軍士退出現役,不符合本條第二款至第五款規定條件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自主就業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中華人民***和國兵役法》第五十五條 對退出現役的軍官,國家采取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其安置方式的適用條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