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有兩個點:“古典音樂的命名法”、“奏鳴曲和奏鳴曲式”。
浪漫主義晚期(19世紀之前)古典音樂的命名大多數時候不會取壹個題目,稱為“非標題音樂”(妳愛怎麽理解就可以怎麽理解)。貝多芬的這首曲子原名應該是“升c小調第十四鋼琴奏鳴曲,Op.27 No.2(作品27的第2首)”;月光曲這個名字應該只是後人加的。古典音樂的命名包含調性(這個曲子是什麽調的)、作品號(大多數作曲家用Op.,就是Opus,指作品;按發表時間排列,壹次性發表的就是壹套作品,其中再用No.來區分單曲)和曲子的體裁(“第十四鋼琴奏鳴曲”就是貝多芬這輩子寫的第14首鋼琴奏鳴曲)。
曲子的體裁中就包含了“奏鳴曲”。奏鳴曲這個體裁有悠久的演化歷史,在貝多芬的時期壹般指包含四個樂章(四首曲子,同壹主題和調性,顯然月光是特例)的獨奏套曲(古典音樂很多曲子都壹套壹套的)。每個樂章分別為:
第壹樂章:快板樂章,奏鳴曲式。
第二樂章:慢板,變奏曲式、復三或自由奏鳴曲式。
第三樂章:小步舞曲或諧謔曲,復三段式。(在貝多芬之前沒有這壹樂章,壹般為三樂章,貝多芬創造性地添加了這壹樂章到他的部分作品裏)
第四樂章:快板或急板,奏鳴曲式或回旋曲式
貝多芬奏鳴曲有時反而會省略第四樂章。例如:貝多芬《f小調第二十三鋼琴奏鳴曲(“熱情”)》(op.57),《c小調第八號鋼琴奏鳴曲(“悲愴”)》(op.13)。
而月光是沒有“第三樂章的”。月光的三個樂章分別為:
第壹樂章,持續的慢板,升c小調,2/2拍子,三部曲式。
第二樂章,小快板,降D大調,3/4拍子,三部曲式。
第三樂章,激動的急板,升c小調,4/4拍子,奏鳴曲式。
這就引出了“奏鳴曲式”,是壹種曲子的結構或者說是格式,和“奏鳴曲”這個體裁沒有關系,古典音樂可以單獨寫出壹個奏鳴曲式的曲子。貝多芬時期的奏鳴曲式已經成熟,分為三部分:
第1部分
呈示部,包括主部、連接段、副部及小結尾。主部與副部的調性關系仍保持古典奏鳴曲式的傳統,樂思的性質或者是對比並置的,或者是對比沖突的。在較早的奏鳴曲中呈示部壹般要反復壹遍。這個部分是這首樂曲的重心與精神所在。
第2部分
展開部,也稱自由幻想部。主要樂思在不同的調性上加以發揮,也可是不同樂思的交替出現,有時也用新材料或復調的處理方法。結構上則以材料的片斷性和終止的隱蔽為特征,使樂思以新的方式不斷展開,甚至造成尖銳的矛盾沖突,最後是引向第 三部分的過渡。
第3部分
稱為再現部。這時主部仍在原調上再現,並通過連接段,使副部在主調上出現,以取得再現部的調性統壹。最後為尾聲。有的尾聲很長,如L.van貝多芬某些作品的尾聲有第二展開部的性質。此外呈示部之前可冠有引子,壹般在速度、調性等方面與呈示部構成對比。
可能比較難懂,簡單來說就是A-B-A'三段,AB段之間發生對比,像是壹個人談戀愛—分手了—變成更好的自己。
奏鳴曲式
這個曲式是極其普遍的,以至於在1934年中國大作曲家賀綠汀寫的《牧童短笛》也是奏鳴曲式的。
所以古典音樂家的題目壹般不會表達情感,情感是妳自己品的。在我看來,月光三並不想要營造某種意境,而只是在抒發自己的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