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協會的組織機構是理事會。
理事由各政府有關部門、人民團體、新聞媒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消費者協會(委員會,下同)以及各有關方面的消費者代表協商推舉產生。
理事會全體會議每年召開壹次。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職權。
協會的日常工作由常設辦事機構承擔,秘書長、副秘書長專職管理,並向會長負責。中國消費者協會的經費由政府資助和社會贊助。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七條 消費者協會履行下列公益性職責:
(壹)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
(二)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
(三)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四)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五)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六)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鑒定,鑒定人應當告知鑒定意見;
(七)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
(八)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各級人民政府對消費者協會履行職責應當予以必要的經費等支持。
消費者協會應當認真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責,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監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費者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及其章程的規定,開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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