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國務院管理中央國家機關事務工作的直屬機構,成立於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1954年更名為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為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1]?
負責中央國家機關經費、財務、公務用車、國有資產和房地產管理,負責指定範圍的黨和國家領導同誌以及有關服務對象的生活服務管理工作。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簡稱國管局)是國務院管理國家機關事務工作的直屬機構,成立於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1954年更名為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為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管局成立以來長期負責中央國家機關經費、財務、公務用車、國有資產和房地產管理,負責指定範圍的黨和國家領導同誌以及有關服務對象的生活服務管理工作。
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將原國家計委的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行政用房的基建投資、公務用車購置和更新經費等職能劃轉國管局,並增加了組織實施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央國家機關職工住房補貼經費管理等職能。
1999年為適應部門預算制度改革,國管局相應轉變了中央國家機關行政經費的預算管理職能。
2000年增加了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接收了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管理的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