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Beijing),簡稱“京”,古稱燕京、北平,是中華人民***和國的首都、直轄市、國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國務院批復確定的中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
2、天津,簡稱“津”,別稱津沽、津門,是中華人民***和國省級行政區、直轄市、國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環渤海地區的經濟中心,亞太區域海洋儀器檢測評價中心,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
3、上海,簡稱“滬”或“申”,是中華人民***和國省級行政區、直轄市、國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上海大都市圈核心城市,國務院批復確定的中國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科技創新中心。
4、重慶,簡稱“渝”,別稱山城,是中華人民***和國省級行政區、直轄市、國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國務院批復確定的中國重要的中心城市之壹、長江上遊地區經濟中心、國家重要的現代制造業基地、西南地區綜合交通樞紐。
5、廣州(Guangzhou),廣東省轄地級市,簡稱“穗”,別稱羊城、花城,是廣東省省會、副省級市、國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廣州都市圈核心城市,國務院批復確定的中國重要的中心城市、國際商貿中心和綜合交通樞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