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關稅壁壘泛指國際貿易中除關稅壁壘以外,壹切直接或間接影響或限制貿易自由流動的政府措施或做法。非關稅壁壘種類繁多,有的會對進出口產生直接影響,有的則對進出口具有間接的限制作用或影響。實踐中,非關稅壁壘的主要形式有:禁止進口、配額管理、進出口許可證管理、通關環節壁壘、進出口的國家壟斷、歧視性政府采購政策、歧視性國內稅費、海關估價、數量型外匯管制、進口押金管理、技術性貿易壁壘、動植物檢驗檢疫措施、原產地規則、補貼等。今年來,非關稅壁壘在影響和限制貿易自由流動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成為各國和壹些國際組織關註的焦點。
2、非關稅壁壘在影響和限制貿易自由流動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成為各國和壹些國際組織關註的焦點。下面,我們就來看壹看幾種常見的非關稅壁壘:進口禁令:進口禁令是指違反WTO規則有關例外條款的規定而實施的限制或禁止進口的措施。例如,某國規定,該國產業可以申請以安全為由對來自別國的進口產品實施限制,該保護措施可以無限期使用。這壹規定為該國國內制造商提供了壹個以國家安全為由尋求保護的機會,在實踐中極易產生抑制外國產品競爭的作用。
3、進口配額管理:進口配額管理中的貿易壁壘通常表現為:配額數量不合理;限定進口配額產生的原產國(產地);配額發放標準不合理或分配不公正。例如,為放空進出口配額而將配額分配給根本不從事配額產品貿易的貿易商。又如,將壹些農產品列為進口配額產品,且在實施過程中限定該產品僅能從某壹國進口。技術性貿易壁壘:技術性貿易壁壘是非關稅壁壘的重要表現形式之壹,指壹國制定或采取的不合理或者歧視性的技術法規、標準以及合格評定程序,對外國進口產品進入本國起到限制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九條 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機構辦理備案登記;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備案登記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規定。對外貿易經營者未按照規定辦理備案登記的,海關不予辦理進出口貨物的報關驗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