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憲法保障宗教自由,但規定伊斯蘭教(回教)遜尼派為國教。
根據2010年人口和房屋普查的數據,約61.3%的人口信回教[128];19.8%人口為佛教徒;9.1%基督教徒;6.3%人為印度教徒;1.3%人為儒家、道教和其它傳統的華人民間宗信仰追隨者。其它則是包括幾種信仰,包括泛靈論、民間宗教和錫克教;而1.1%的人沒有任何宗教或沒有提供任何訊息。
馬來西亞主要有三大民族,即馬來族、華族、印度族和壹部分原住民。在西馬的幾乎所有的馬來人都信仰伊斯蘭教也有少部分原住民是基督天主教和伊斯蘭教,在東馬也有少部分馬來人信奉基督天主教的,和當地的原住民有壹大部分是基督天主教。印度人有極少部分信清真教,大部分信印度教。
擴展資料:
馬來西亞的國教是馬來西亞的政治價值所在。馬來西亞的國教就是馬來西亞信仰。在通常情況下,有馬來西亞就有馬來西亞宗教。所謂馬來西亞宗教,是以特定的政治理念或政治信仰為核心,以特定的政治典禮為表現形式,
全體國民為教團成員,以馬來西亞行政組織為宗教組織,以馬來西亞道德為宗教道德,以特定的歷史文獻為經典的文化形態。歷史發展的宏觀過程看,馬來西亞宗教非但無害,反而有益而且必要。沒有政治信仰,政治倫理和政治秩序將失去終極價值的支持,因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
百度百科-馬來西亞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