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現行鋼筋標準有《鋼筋混凝土用熱光圓鋼筋》GB1499.1-2017和《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T 1499.2-2018。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以2018年第2號公告批準發布《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GB/T 1499.2-2018此次修訂非等效采用ISO 6935-2:2015《鋼筋混凝土用鋼 第2部分:帶肋鋼筋》。與GB/T 1499.2-2007相比,主要變化包括:
1、增加了冶煉方法的規定,即鋼應采用轉爐或電弧爐冶煉,必要時可采用爐外精煉。
2、取消了335MPa級鋼筋,增加了600MPa級鋼筋,形成了400MPa、500 MPa、600 MPa強度系列級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建築法》 第七十四條 建築施工企業(包括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行為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