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居這裏的原始居民是印第安人的阿拉瓦克族。1509年至1655年這裏被西班牙占領,以後淪為英國殖民地。城南5公裏處的皇家港,是英國早期建造的海軍基地。1692年大地震時,皇家港大部被毀,以後金斯敦代之而起,成為重要的港口城市。18世紀發展為商業中心,也是殖民主義者販賣黑奴的場所。1872年定為牙買加首府。1907年遭大地震後又重建。
城市空氣清新,道路整潔,路旁棕櫚樹和開著鮮艷花朵的馬合樹成行。市區除政府機關外,大型建築物不多。商店、電影院、旅館等集中在卑支諾斯街中段。市中心有廣場、議會大廈、聖托馬斯教堂(1699年建)、博物館等。北郊有國家體育場,經常在這裏賽馬。附近為商業中心,被稱為新金斯敦。城東端有羅克福德古堡。蘭山腳下8公裏處有壹大植物園,熱帶果樹品種齊全。西郊有西印度群島最高學府西印度大學的6個學院。這裏蘭山產的優質咖啡,聞名世界。鐵路、公路通往全島,並有大型國際機場,旅遊業發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