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出管轄權異議?
首先,明確管轄權異議。管轄權異議是指當事人認為上訴法院或者案件移送法院對案件沒有管轄權時,向上訴法院或者案件移送法院提出的意見或者看法。
首先,要提出管轄權異議,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異議的主體只能是這個訴訟的被告。第三人也是訴訟的壹方當事人,但是第三人無論是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還是沒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都不能提出管轄權異議。
2.提出異議的時間通常是在提交答辯書期間。
3.異議的對象只能是人民法院內部管轄,即地域管轄或層級管轄。
二。法律具體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應當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進行審查。異議成立的,責令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根據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您可以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三、管轄權異議時,會出現壹些特殊情況,那麽如何處理這些特殊情況呢?
1.管轄權異議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請撤回起訴,被訴人民法院作出準予撤回起訴裁定的,管轄權異議不予審查,並在裁定中予以說明。
2.提出答辯狀期限屆滿後,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致使案件標的物超過被訴人民法院管轄標準,被告對管轄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審查裁定。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異議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3.被告以被訴人民法院同時違反分級管轄和屬地管轄規定為由提出管轄異議的,被訴人民法院應當壹並裁定。
4.當事人對管轄權異議裁決不服的,可以上訴。當事人對上級人民法院移送案件的決定未提出上訴,但受移送的上級人民法院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依職權裁定撤銷。
這就是關於如何提出管轄權異議的全部內容。壹般來說,提出管轄權異議需要具備相應的資格,並且要及時提出,這是相關法律規定的。此外,民事訴訟法對提出管轄權異議時會出現的壹些特殊情況也有具體明確的規定,法院和當事人都應遵守。更多相關知識可以咨詢深圳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