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地址:拉拉拉拉
男性稱謂有基佬、龍陽、端秀。
其他名稱:玻璃、兔子
圖為凱因斯和梅森在婚禮上。
摘要
同性戀是壹種性取向或性取向。有同性戀傾向的成員對與自己相同的性別有愛、有情欲或傾慕,而同性戀者對社會上的同性或社會上不同性取向的同性有愛。具有這種性取向的人被稱為同性戀者,同性戀有時可以用來描述同性戀行為,即同性成員之間的性行為,而不考慮參與者的性取向。
還有壹種觀點認為,同性戀作為壹個現代概念,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含義,不能直接對應現代同性戀。比如古羅馬的“愛人”和“被愛者”的關系,可能和現代的同性戀是不壹樣的。
其他如“陽剛之風”“走幹巴巴的路”等詞,指的就是男同性戀現象。此外,李安的電影《斷背山》獲得奧斯卡後,“斷背”壹詞成為同性戀的別稱。
現代漢語口語中,常用“同誌”來稱呼同性戀者(但在正式場合,這個詞的本義不變),“同性戀”也有“同性之愛”等同義詞。此外,粵語吸收的英語gay壹詞後還有稱謂“吉”,用來指同性戀。但這個詞通常是貶義的。這樣的貶義詞有“玻璃”等等。在某些方言中,男同性戀也被稱為“飄飄”。
在女同性戀族群中,“T”指的是那些傾向於男性化或者喜歡打扮成男性化/中性的人(“T”來自英文的假小子),但“假小子”的本義並不代表同性戀;“Shiva”指的是在穿著、行為、氣質上女性化的女同性戀(也叫P)。“po”這個詞最初來源於T,意思是“T的妻子”。然而,近年來,女方的主觀性逐漸顯現出來,用來指那些更女性化的人。大叔指的是年長的t;這個詞起源於20世紀60年代,是女同性戀者對長輩的尊稱。中文裏叫“哥”,比如“張哥”“金哥”。至於“女同性戀”、“拉拉”或“拉拉”(同音自拉拉),最早出現在臺灣省作家邱的女同性戀小說《鱷魚的筆記》中,並於1990年代在臺灣省流行。
男同性戀也有自己的壹套術語和表達方式。比如臺灣省文化術語中比較常見的術語是“C貨”,來源於英文“Sissy”和“Nancy”,指的是有女人味的男同性戀。大男子主義女王(金剛芭比)是指外表非常男性化,體型強壯,但隱約有女性特質或動作和思想的男同性戀。另外,就像女同的“T”和“P”壹樣,臺灣省的同性戀愛好者壹般分為兩種角色:哥哥(也可以叫格格)和弟弟(也可以叫迪迪)。但兩者的主要區別並不在於女性化或男性化的程度,而在於保護和依賴的觀念。但總的來說,區分不明顯,沒有明確的定義,主要是排斥女性氣質的男性。
同性戀壹詞的由來
“同性戀”這個詞是壹個現代概念。據我們所知,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匈牙利作家Karl Maria Kertbeny的壹篇文章中。19年底,德意誌帝國頒布新憲法,規定從事男性同性戀行為者,處以1至4年監禁。卡爾·瑪麗亞·克特貝尼(Karl Maria Kertbeny)撰寫了壹篇抨擊和抵制該法令的文章,並首次創造了“同性戀”壹詞,該詞已被用來取代當時廣泛使用的貶義詞“雞奸者”(pederast)。Kertbeny認為很多男同性戀比普通男性更陽剛,他們比因為性欲過度而犯下強奸、傷害等罪行的異性戀者更優秀。Kertbeny希望他的新詞和對這個詞的解釋有助於廢除德意誌帝國新憲法第175條。但這條法律還是在1871被通過並實施,60年後,成為納粹政府屠殺同性戀者的源頭。
然而,德國精神病學家、《性精神病》的作者理查德·克拉夫特·埃賓和其他醫生接受了這個詞,並把它作為壹種病理診斷方法。
“同性戀”壹詞的直譯意思是“同性的”,來源於希臘語前綴“homo-”(意為“相同”)和拉丁語詞根“sex”(意為“性”)。其他表示同性戀的詞,如同性戀癖、倒裝癖等,已經不用了。
隨著心理學的產生和發展,同性戀開始在醫學臨床研究中被用來指代壹種精神疾病。在1974美國精神病學協會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名單中刪除之前,同性戀這個詞壹直被同性戀者視為誹謗性的詞語。所以西方的同性戀者很少用同性戀這個詞來指代自己和同性性行為。
所謂恐同,也是壹種偏見、歧視、恐同的心理。1972喬治·溫伯格在《社會與健康的同性戀者》壹書中將同性戀恐懼癥定義為“害怕卷入同性戀”。同性戀恐懼癥不僅僅發生在異性戀者身上,也發生在同性戀者身上,比如美國政客麥卡錫和胡佛,他們為了掩蓋自己的性取向,對同性戀進行了大規模的消除。1990 17年5月,世界衛生組織(世衛組織)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名單中刪除,法國學者路易-喬治·丁(Louis-Georges Tin)提議將每年的5月17日定為國際反恐同日(愛達荷州),以減少對同性戀的歧視。
後來“gay”這個禁忌詞開始流行,並被同性戀者認可,成為同性戀更恰當的稱呼。英語單詞gay的意思是“感到快樂”和“使人快樂”。19世紀,妓女開始被冠以女同的稱號,同時,人們把那些遊手好閑的花花公子稱為同性戀。20世紀初,美國壹些同性戀者開始用gay這個詞作為自己的標簽,這與病理學和臨床上廣泛使用的同性戀壹詞不同。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美國的同性戀團體強烈要求所有媒體用gay代替恐同新聞。作為回應,gay這個詞開始逐漸被媒體接受和使用。但其實也是壹個很漫長的過程。比如,直到1989,美國主流媒體之壹的《紐約時報》才最終接受gay這個詞來指代同性戀。
同性戀者
在現代,gay通常用來指男性同性戀者,而lesbian則用來指女性同性戀者。後者來源於古希臘的小島萊斯博斯島(Lesbos)這個名字。這個小島位於愛琴海,靠近土耳其西北海岸,是壹座落基山。它是愛奧尼亞人的重要居住地。公元前7世紀,萊斯博斯島以抒情詩人聞名。在這些詩人中,最著名的是女同性戀詩人莎孚。女同性戀原本指的是生活在島上的人,但自從莎孚之後,女同性戀這個詞開始有了新的詮釋。19年末,醫學界開始用拉拉來指代與莎孚有相同性取向的女性。從此,拉拉開始包含女性同性戀的含義,並被廣泛使用。
歷史
古代中國
中國古代也有壹些同性戀陰影的記載。比如漢朝的故事。漢哀帝睡董賢,董賢按住皇帝的衣袖。皇帝不忍叫醒他,扯斷了他的袖子。說明君臣關系是極端的。《戰國策·魏策》中記載,龍陽君為王維刷枕席。“桃子”和“分桃”:彌子瑕和衛靈公分別吃桃子。《紅樓夢》裏,賈寶玉也有類似的同性戀行為。和陳篆也是著名的夫婦。陳文帝曾提議為韓子高立壹個男皇後,但沒有成功。野史中的叫陳,是陳傳的姓。
古希臘
壹般認為,同性性關系在古希臘非常普遍。但K.J .多佛指出,這樣的關系並沒有取代男女之間的婚姻,而是發生在之前或在壹起。壹個成年男子會有壹個未成年的男伴,他們會成為“erastes”,年輕的會成為“eromenos”。在這種關系中,被愛的壹方感到渴望被認為是不恰當的,因為他還沒有男子氣概。在欲望和尊重的驅使下,愛人會無私地為壹個繁榮的社會貢獻出被愛者所需要的壹切教育。(希臘同性戀,K.J .多佛,1979,傑拉爾德·杜克沃斯&;倫敦有限公司)
中世紀歐洲
在本克特創造這個醫學術語之前,同性性行為被基督教譴責為邪惡,並在包括英國在內的壹些歐洲國家被宣布為非法。在某些情況下,男性會因為從事同性性行為而被監禁,比如百年前英國著名的奧斯卡·王爾德案。西方人認為同性性行為有罪的觀念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二世紀。耶魯大學著名歷史學家博斯韋爾發現,同性戀者“在大多數歐洲國家的社會許多層面都是傑出的、有影響力的和受尊重的,並在那個時代的文化遺產上留下了永恒的印記,無論是在宗教社會還是世俗社會。”
然而,自12世紀下半葉以來,相對惡毒的敵意出現在通俗文學中,並最終蔓延到神學和法律文學中。(博斯韋爾,1980,第334頁)。13、14世紀是壹個對任何異端都不寬容的時代,包括對非基督徒的十字軍東征,對猶太人的排斥,對被懷疑有危險的人越來越嚴重的肆意鎮壓。博斯韋爾指出,這種不容忍影響了隨後幾個世紀的歐洲社會。福柯(1979)在他的《性的歷史》中追溯到,隨著工業革命時期政府和醫療職業在世俗社會中的權威日益增強,對同性戀的譴責從宗教轉向了世俗社會和醫療職業。
工業時代的歐洲
19世紀末,在歐洲和美國,由於這種歷史力量的匯聚,同性戀傾向被視為壹種醫學診斷單位,也被視為壹種犯罪和違法行為。然而,在20世紀初,在性和情感上被同性吸引的男女在城市地區形成了友誼網絡和聚會場所(D 'Emilio,1981/1993)。在紐約這樣的城市,這些聚會場所廣為人知,是20世紀20年代性解放壹代經常光顧的地方。在20世紀30年代著名的社會壓制下,隨著法律的頒布和警察的鎮壓,這壹時期對同性吸引的接受宣告結束。經濟壓迫迫使許多男性失去工作,從而重新強調異性戀的男性氣概,這可能是對同性戀的不容忍重新出現的壹個原因(昌西,1994)。
二戰中的西方國家
20世紀20年代,在德國,壹場同性運動應運而生,在柏林建立了圖書館和中心。1939年,納粹摧毀了中心,燒毀了圖書館。不久後,政府頒布了禁止同性性行為的法律,成千上萬的同性戀者被囚禁,死在集中營(Plant,1986)。弗洛伊德在此期間逃離德國,在倫敦避難。20世紀20年代,他簽署了支持同性運動的請願書,並在壹封著名的信中寫道,同性戀雖然對社會沒有好處,但並不是精神疾病意義上的病理現象。
第二次世界大戰使空前數量的男人和女人聚集在壹起。在美國,其結果是在軍隊中清洗所謂的同性戀者,壹直持續到戰爭結束,並在50年代參議員約瑟夫·麥卡錫的反同性戀和反資本主義運動中進壹步擴大。在這種社會氛圍下,AlfredKinsey和他的助手發表了他們在美國的第壹份關於性行為的科學研究報告,發現大量男性都經歷過同性性行為。隨後的研究發現,這些經歷也發生在女性身上。這些研究材料受到了嚴厲的批評,但卻支持了當時洛杉磯、舊金山和紐約的同性運動。歐洲也有同性戀運動,包括阿姆斯特丹和哥本哈根。同性報紙、雜誌、私人俱樂部、公共場所紮堆,他們開始懷疑占主導地位的同性性行為是壹種病。
美國石墻暴動。
60年代同性戀維權運動興起的導火索,成為現代同性戀者從壓抑走向抗爭、從黑暗走向光明的轉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