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土地使用證,四鄰不簽字,也可以辦理土地使用證,在房屋建成後,當事人向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然後根據《土地登記辦法》第九條之規定,將地籍調查表提交給四鄰簽字確認,如有鄰居拒絕簽字,可向國土資源局說明情況,按違約缺席指界程序處理:根據1993年頒布實施的《城鎮地籍調查規程》規定,違約缺席指界的,根據不同情況按下述辦法處理:如壹方違約缺席,其宗地界線以另壹方所指界線確定;如雙方違約缺席,其宗地界線由調查員依現狀界址及地方習慣確定;將確界結果以書面形式送達違約缺席者。
四鄰簽字不是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必要條件,應正確認識四鄰簽字的性質和作用。建房所必要的是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是建房也不能侵犯四鄰的相鄰權。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行政機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對於建房四鄰簽字來說,住建部門不能根據沒有上位法依據的規範性文件,違反法律、法規要求,增設行政許可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