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隔離室所需的各種設備、輔助材料、消毒和監測用品由專人負責計劃和申請。
2.嚴格執行物品使用制度,定期、定量、專人使用。
3.管理人員定期檢查各類設備的外觀質量,檢查產品、中小包裝、消毒劑、監測物品的有效期,有計劃地使用,防止人為浪費。
4.隔離室必須清潔、幹燥、通風良好。
5.隔離室必要物資的發放和使用應當有記錄,由發放者和接受者簽字,帳物相符。
6.隔離室產生的防護用品等醫療廢物應密封在醫療廢物專用袋(黃色)中,並及時清除。
7.隔離室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8.相關責任人要加強隔離安全管理,每天下班前進行例行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二、日常管理要求
1.隔離室應配備單獨空間,防止交叉感染。
2.如遇急性傳染病,應暫時隔離,並盡快轉往傳染病醫院。
3.被隔離的觀察者不能隨意離開隔離室,得到校醫允許的人可以在指定範圍內活動。
4.隔離的墻壁和地板應進行消毒,並使用餐具、用具、衣物等。使用前必須嚴格消毒。
5.被隔離觀察人員的排泄物、分泌物必須經過消毒、凈化後,才能排入下水道。
6.應建立明確的管理組織架構,落實崗位職責,制定包括接收收入區、健康觀察、釋放觀察在內的全流程管理工作流程,並與當地疾病預防控制管理部門保持密切聯系。
7.學生宿舍工作人員每天巡視居住隔離醫學觀察對象的健康狀況(早晚兩次測體溫),詳細記錄健康狀況。安排專業人員對隔離觀察對象進行適當的心理疏導。
8.管理人員、清潔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在與被隔離的觀察人員接觸或進行消毒時,應佩戴口罩、手套、眼罩和防護服。下班後註意洗手消毒。手消毒可用0.3% ~ 0.5%碘伏消毒劑或快速免手消毒劑摩擦1 ~ 3分鐘,清水沖洗即可。
9.孤立的觀察者不應該隨地吐痰。口鼻分泌物要用紙巾包好,丟棄在有蓋垃圾桶內。應減少與集中觀察點公共場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件的接觸,在公共區域活動時應佩戴壹次性口罩。
10.將觀察者隔離在公共場所,咳嗽後和飯前便後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抗菌洗手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條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防治規劃實施防治,切斷傳染病傳播途徑。必要時,可以采取下列緊急措施,並報經上壹級人民政府批準後予以公告: (壹)限制或者停止在集市、影劇院或者其他人員聚集場所的演出;(2)停工、停業或停課;(三)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及相關物品;(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的野生動物、家畜和家禽;(五)封閉可能引起傳染病傳播的場所。
第四十五條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根據傳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國務院有權在全國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緊急調動人員或者儲備物資,臨時征用房屋、車輛和有關設施、設備。